妨害作证罪 发生在仲裁委怎么处理-覃涛律师|法行宝
2025-12-30 刑事辩护

妨害作证罪若发生在仲裁委,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仲裁程序本身会因该行为受到干扰而可能面临证据重新审查、程序调整等处理,具体处理方式需结合行为情节和后果判断。以下从法律定性、仲裁程序影响、后续处理措施三个角度展开分析:

1. 法律定性:妨害作证罪的刑事责任不因仲裁程序而免除

根据《刑法》第307条,妨害作证罪是指“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无论发生在诉讼还是仲裁程序中,均构成犯罪。仲裁虽属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但其证据规则、证人作证要求与诉讼程序本质一致,因此:

  • 刑事追责:若行为符合妨害作证罪构成要件(如通过贿买方式指使证人作伪证),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最终判决刑罚(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的,处3-7年有期徒刑)。
  • 仲裁程序与刑事程序独立:仲裁委发现妨害作证行为后,会固定相关证据(如证人证言、录音录像、书面材料等)并移交公安机关,但仲裁程序本身不直接处理刑事责任,而是由刑事司法系统介入。

2. 仲裁程序的影响:证据效力与程序公正性受挑战

妨害作证行为会直接破坏仲裁的“公平性”核心原则,仲裁委可能采取以下措施:

  • 证据重新审查:对涉嫌被妨害的证人证言、书证等,仲裁庭会要求当事人补充说明或提供其他证据佐证,必要时可依职权调查取证(如要求证人再次出庭、委托鉴定等)。
  • 程序调整:若妨害行为导致关键证据无法采信或程序严重受阻,仲裁庭可能根据《仲裁法》第61条(“仲裁庭认为有必要收集的证据,可以自行收集”)或第62条(“当事人可以请求仲裁庭对证据进行保全”)调整程序,甚至中止仲裁、待刑事案件结果明确后恢复。
  • 裁决效力风险:若仲裁裁决已作出,但后续发现存在妨害作证行为且影响裁决结果的,根据《仲裁法》第58条,当事人可申请撤销裁决(理由包括“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或“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3. 后续处理措施:多部门协同与责任叠加

  • 仲裁委的义务:发现妨害作证行为后,仲裁委应立即固定证据(如记录当事人陈述、保存书面材料)、制作笔录,并在3日内向公安机关报案(参考《仲裁法》第42条关于“仲裁庭对隐瞒重要证据的处罚”的延伸适用)。
  • 刑事与民事责任叠加:行为人除承担刑事责任外,若因妨害作证导致对方损失(如仲裁败诉后额外支付的赔偿),还可能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行业惩戒:若行为人是律师、仲裁员等法律从业者,还可能面临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如吊销执业证书)或仲裁协会的纪律处分(如公开谴责、取消资格)。

提示:若您是案件当事人或代理人,发现仲裁程序中存在妨害作证行为,建议立即:1. 向仲裁庭书面提出异议,要求固定证据;2. 同步向公安机关报案;3. 保留所有相关材料(如沟通记录、证人联系方式等)以备后续维权。如有具体案件细节需要分析,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