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后还可以重新做遗嘱吗-姚绍梅律师|法行宝
2025-12-30 婚姻家庭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遗嘱公证后还可以重新做遗嘱吗”这一问题,我可以给您一个清晰且详细的解答。

首先,遗嘱公证后,遗嘱人是有权利重新做遗嘱的。只要遗嘱人生前神志清醒,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他/她就可以自愿前往公证处,或者通过其他合法方式,申请撤回或变更之前所立的遗嘱。这一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中有明确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进一步来说,如果遗嘱人立了多份遗嘱,且这些遗嘱在内容上存在相抵触的情况,那么以最后立的那份遗嘱内容为准。这意味着,即使之前有一份遗嘱已经经过了公证,但如果遗嘱人后来又立了一份新的遗嘱,且新遗嘱的内容与旧遗嘱相抵触,那么旧遗嘱中相抵触的部分将被视为无效,以新遗嘱的内容为准。

此外,我还想补充一点,遗嘱的撤回或变更并不仅仅局限于公证遗嘱。无论遗嘱是以何种形式订立的,只要遗嘱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意思表示真实,他/她都有权利在生前撤回或变更遗嘱。当然,如果遗嘱人选择通过公证的方式来撤回或变更遗嘱,那么这将为遗嘱的效力提供更强的法律保障。

综上所述,遗嘱公证后,遗嘱人完全有权重新做遗嘱,且以最后立的遗嘱内容为准。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