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在遗嘱人去世后不能再进行公证。遗嘱公证是遗嘱人在生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亲自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由公证员对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确认的一种法律制度。遗嘱公证必须在遗嘱人健在时完成,因为遗嘱人需要亲自到场表达其意愿,并接受公证员的询问和确认。
如果遗嘱人已经去世,由于其无法再亲自到场表达意愿,也无法接受公证员的询问和确认,因此无法再进行遗嘱公证。此时,如果留下多份遗嘱且内容相互抵触,或者没有遗嘱但需要分配遗产,应遵循法定的继承顺序和份额来分配遗产。这通常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他们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和份额来继承遗产。
如果遗产分配存在争议,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相关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程序来寻求解决方案。法院将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对遗嘱的效力进行判定,或者对遗产的分配作出裁决。
因此,建议遗嘱人在生前尽早考虑并安排好自己的遗产分配问题,如有需要,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进行遗嘱的设立和公证,以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和风险。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