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售卖虚假神药 市场监管部门如何执法查处-马海东律师|法行宝
2025-12-27 公司事务

结论概述:针对新闻背景中直播售卖虚假“神药”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查处,具体包括立案调查、证据收集、行政处罚等流程,并可能涉及刑事责任追究。以下结合新闻背景详细分析:

一、市场监管部门执法查处的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 虚假宣传:新闻中直播间宣称“心肌肽营养液”能改善心悸、冠心病等各类心脏病症,且虚构“御医传人”“中国中医药(古方)研究院”等背景,属于虚假宣传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
    • 处罚措施:市场监管部门可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欺诈行为:直播间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诱使消费者购买普通食品作为“神药”,构成欺诈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规定。
    • 处罚措施:市场监管部门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 虚假商业宣传:直播间通过虚构“御医传人”等背景,进行虚假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
    • 处罚措施:市场监管部门可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二、市场监管部门执法查处的流程

  1. 立案调查:市场监管部门在接到消费者投诉或举报后,会进行初步调查,确认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如新闻中天津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根据消费者提供的线索,进入到某私域直播间进行调查。
  2. 证据收集:市场监管部门会收集相关证据,包括直播视频、产品宣传资料、销售记录等,以证明违法行为的存在。如新闻中执法人员查证了直播间宣称的“御医传人”、产品上标注的“中国中医药(古方)研究院”均为虚构。
  3. 行政处罚:在确认违法行为后,市场监管部门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包括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如新闻中该商贸公司通过私域直播的方式,累计销售额100多万元,市场监管部门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4. 后续监督:市场监管部门还会对违法经营者进行后续监督,确保其改正违法行为,并防止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三、可能涉及的刑事责任

如果直播售卖虚假“神药”的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可能涉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诈骗罪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一定数额的行为;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四、对公众的启示

  1. 提高警惕: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提高警惕,不要轻信直播中的虚假宣传,尤其是涉及健康、医疗等领域的商品。
  2. 理性消费:消费者应理性消费,不要盲目跟风购买所谓“神药”“秘方”等商品,避免上当受骗。
  3. 依法维权:如果消费者发现商家存在虚假宣传、欺诈等行为,应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举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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