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你提出的“醉驾200多检察院不受理了”的问题,我来给你详细解释一下相关情况和可能的法律后果。
首先,醉驾200多通常属于情节比较严重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醉驾行为已经构成了危险驾驶罪,且酒精含量超过200mg/100ml往往被认作是需要从严惩处的情节之一。因此,检察院一般情况下不会轻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检察院可能会综合考量各种因素后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比如,如果嫌疑人有自首、立功表现,或者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积极配合调查,悔罪态度较好,有可能被检察院酌定不起诉。又或者案件证据存在瑕疵,无法达到确实、充分的标准,经退回补充侦查后仍无法弥补,检察院也可能作出不起诉决定。但这种情况相对较为少见。
如果检察院最终决定起诉,那么法院将会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并处拘役和罚金。由于酒精含量达到200多,通常会在拘役幅度内从重判处,可能判处相对较长的拘役刑期,比如三到六个月,同时也会判处罚金,罚金数额一般在几千元到数万元不等。
总的来说,醉驾200多检察院不受理的情况并不常见,除非存在特殊的法定不起诉情况。因此,我建议你如果面临这样的情况,应该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如果你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可以直接向我提问,我会尽我所能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