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家长不让孩子去上学应受什么法律”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明确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都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需要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这是国家法律对每个适龄儿童、少年的基本保障,也是他们成长和发展的基础。
进一步地,该法律还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这意味着,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有责任和义务确保孩子接受义务教育,不得无故阻止或妨碍孩子入学。
如果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按照法律规定保障子女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那么他们的行为就构成了违法。对于这种行为,教育部门会依法进行纠正,并可能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查处和问责。
此外,教育部办公厅还印发了《禁止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若干规定》,其中明确要求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要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除送入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或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相关社会组织外,不得以其他方式组织学习替代接受义务教育。这一规定进一步强调了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保障孩子接受义务教育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综上所述,如果家长不让孩子去上学,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并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我建议家长或法定监护人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孩子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