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骗取个人所得税属于违法行为,将面临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需承担刑事责任。以下从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两个角度展开说明:
行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若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即构成偷税行为。税务机关将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例如,某公司通过虚增成本、隐瞒收入等方式少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100万元,税务机关除追缴税款外,还可对其处以50万元至500万元的罚款。
刑事责任 若公司骗取个人所得税的行为情节严重,可能构成逃税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例如,某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通过伪造员工工资表等方式少扣缴个人所得税500万元,且占应扣缴税额的30%以上,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能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建议:若发现公司存在骗取个人所得税的行为,员工或相关人员可向当地税务机关举报,税务机关将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若您有进一步的法律疑问或需要具体指导,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