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对外签订合同是一个严谨且规范的过程,旨在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以及政府权益的有效保障。以下是一个详细的政府对外签订合同所需经过的程序:
一、合同启动与草拟
确定合同事项:
- 明确拟约定事项是否涉及全市整体工作或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以决定是否需要订立政府合同。
- 强化承办单位的主体责任,由承办单位负责草拟合同文本。
合同草拟程序:
- 承办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草拟合同文本。
- 草拟过程中,需确保合同内容明确、条款清晰,并涵盖必要的法律要素。
- 承办单位需向分管副县长汇报合同签订事由,并召集合同签订单位、承办单位以及政府法制办共同对合同文本进行商议。
二、合同审核
合法性审核:
- 将合法性审核作为必经程序,由政府法制办对合同文本进行法律审查。
- 审核要点包括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合同内容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合同条款是否明确无歧义等。
- 确定送审材料清单,如合同文本、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承办单位说明等。
文字审核:
- 政府办秘书科对合同文本进行文字审核,确保合同表述准确、无错别字、语法错误等。
三、合同审议
集体审议:
- 政府合同原则上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集体审议决定。
- 审议过程中,各相关部门需就合同内容发表意见,确保合同符合政府整体利益和政策导向。
特殊情况处理:
- 因情况紧急需要立即订立政府合同的,应当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召开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
四、合同审签与签订
合同审签:
- 合同文本确定后,由承办单位填写合同签订审签表,依次报请政府法制办、分管副县长、县长审签。
- 合同涉及重大事项的,需由分管副县长提请政府常务会议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并根据研究意见由县长进行最终审签。
合同签订:
- 县长签批合同签订审签表后,由政府办会同承办单位商定合同签订时间、地点、参加人员。
- 报请县长同意后,按照既定时间签订合同,并加盖政府印鉴。
五、合同备案与履行
合同备案:
- 政府法制办负责对签订的合同进行备案,备案内容包括承办单位合同签订请示、合同审查意见、合同签订审签表、正式签订的合同副本或复印件以及合同涉及项目的相关资料等。
合同履行:
- 明确合同承办单位跟踪履行职责,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预警情形,采取合理应对措施。
- 依法主张权利和收集证据,及时向政府提交预警报告和处理预案。
- 完善履约评估机制,规定重要合同履行时间超过一年必须开展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合同继续履行、变更或终止的依据。
六、合同纠纷处理
- 合同签订后发生纠纷的,承办单位要立即向政府报告,由政府法制办或政府指定机构负责进行协调处理。
- 经协商或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报请县长同意后,由县长或政府法制办与对方签订书面协议,并按照合同文本和调解协议的内容督促履行合同。
- 对调解、协商不成或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的,依法进入法律程序,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政府对外签订合同需要经过严格的启动、草拟、审核、审议、审签、签订、备案、履行以及纠纷处理等程序,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