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承包集体的土地合同未到期27年是否可以收回,需分情况讨论,主要取决于合同约定、法定解除事由以及是否符合收回的法定条件。以下为具体分析:
合同约定优先
若承包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收回条件(如承包方严重违约、改变土地用途、未按时支付承包费等),且承包方存在约定情形,集体有权依据合同条款提前收回土地。此时,合同未到期不影响收回的合法性,但需按约定程序处理(如提前通知、赔偿等)。
法定解除事由
根据《民法典》及《农村土地承包法》,即使合同未到期,若承包方存在以下行为,集体可依法解除合同并收回土地:
公共利益需要
若因国家征收、集体公益项目建设(如修建道路、学校等)需使用土地,集体可依法收回承包地,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合同无效或可撤销情形
若承包合同本身存在无效事由(如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恶意串通损害集体利益),或承包方通过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合同,集体可主张合同无效或撤销,从而收回土地。但需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不能自行单方决定。
建议:
如有具体合同条款或争议细节,可进一步向我咨询,我将结合实际情况提供针对性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