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送养协议书怎么写-吴涛律师|法行宝
2025-12-24 婚姻家庭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送养协议书需包含核心条款并符合法律要求,具体撰写要点如下:

  1. 协议主体信息

    • 需明确送养人(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收养人(符合《民法典》第1093条收养条件的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等。
    • 若生父母均健在,需双方共同签署;若一方死亡或丧失监护能力,需提供死亡证明或法院指定监护人文件。
  2. 送养原因与目的

    • 需写明送养的具体原因(如生父母无力抚养、重大疾病等),并强调送养行为符合《民法典》第1094条“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送养”的规定。
    • 明确收养目的为“建立合法收养关系,保障被收养人权益”,避免以“代养”“寄养”等名义规避法律。
  3. 被收养人信息

    • 需详细填写被收养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如有)、健康状况(如是否患有重大疾病或残疾),并附出生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
    • 若被收养人已满8周岁,需其本人签字确认同意被收养(《民法典》第1104条)。
  4. 收养人条件与承诺

    • 需列明收养人符合《民法典》第1098条的条件(如无子女或仅有一名子女、有抚养能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等),并附相关证明(如收入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
    • 收养人需承诺“善待被收养人,保障其受教育、医疗等权益,不虐待、遗弃或歧视”。
  5. 送养与收养的权利义务

    • 明确送养人需配合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民法典》第1105条),并在协议签订后不再干涉被收养人的生活。
    • 收养人需承担被收养人的抚养、教育、医疗等费用,并赋予其与亲生子女同等的继承权。
  6. 协议生效与争议解决

    • 需注明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并经民政部门登记后生效(《民法典》第1105条),未登记不产生法律效力。
    • 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如协商不成,可向收养人住所地法院起诉)。
  7. 其他条款

    • 可增加“保密条款”(禁止泄露被收养人隐私)、“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需赔偿对方损失)等。
    • 协议需一式三份,送养人、收养人各执一份,交民政部门备案一份。

注意事项:

  • 协议内容需真实、合法,不得虚构事实或规避法律(如以送养名义买卖儿童)。
  • 签订前建议双方共同咨询律师,确保协议符合《民法典》收养编的具体要求。
  • 协议签订后,必须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否则收养关系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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