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书被撤销调解笔录能作为证据吗-姚海珍律师|法行宝
2025-12-23 合同纠纷

调解书被撤销后,调解笔录在一定条件下仍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其证据效力和具体作用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综合判断。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调解笔录的证据属性

  1. 形成过程与真实性
    调解笔录是调解人员在调解纠纷过程中,对双方当事人陈述、争议焦点及调解结果的客观记录。若其制作程序合法(如由具备资质的调解员主持、双方自愿参与)、内容真实完整,并经当事人签字确认,则符合证据的客观性要求。即使调解书被撤销,只要调解笔录本身真实反映了调解过程,其真实性不受影响。

  2. 关联性特征
    当调解笔录内容与待证事实存在直接关联时(例如证明双方曾就争议事项进行协商),可体现其关联性。调解书被撤销并不意味着调解过程中双方的所有陈述和协商都失去意义,只要这些内容与案件事实有关,调解笔录就可能具有关联性。

  3. 合法性基础
    调解程序的启动需基于双方自愿,且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调解书被撤销可能是因为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情形,但这并不直接导致调解笔录失去合法性。只要调解笔录的制作过程本身合法,其就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二、调解笔录作为证据的具体应用

  1. 民事诉讼中的辅助证据
    在合同纠纷等民事案件中,调解笔录可作为间接证据证明双方曾尝试协商解决争议。例如,若调解未果后提起诉讼,笔录中记载的当事人让步表述可能被用于推断责任划分倾向。即使调解书被撤销,这些协商过程和当事人态度仍然可能对案件审理产生一定影响。

  2. 刑事诉讼中的特定价值
    在刑事自诉案件中,调解笔录可能成为证明被害人谅解态度的重要材料;公诉案件中虽不能直接证明犯罪事实,但可作为量刑参考(如反映被告人悔罪表现)。不过,刑事诉讼对证据形式有严格要求,调解笔录需与其他物证、证人证言相互印证才能发挥更大作用。

  3. 行政诉讼中的程序性证明
    在行政复议或诉讼中,调解笔录可用于证明行政机关已履行调解程序义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仍需依据法定职权、事实依据和适用法律进行综合审查,但调解笔录可以作为程序性证据之一。

三、影响调解笔录证据效力的关键因素

  1. 形式要件完整性
    缺少当事人签名、调解员资质证明或关键时间记载的笔录,可能因形式瑕疵被质疑真实性。例如未注明调解地点的笔录,可能影响对调解环境合法性的认定。因此,在制作调解笔录时,应确保所有形式要件完整无缺。

  2. 内容实质有效性
    包含虚假陈述(如虚构调解结果)或违背公序良俗的笔录不具有证明力。典型案例如为规避法律责任而伪造的调解协议记录,法院将依法排除相关证据。因此,调解笔录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3. 与其他证据的印证关系
    孤立的调解笔录难以形成完整证据链。例如在借贷纠纷中,仅有调解笔录记载“双方同意还款”,却无转账记录、借条等证据佐证,该笔录的证明力将大打折扣。因此,在使用调解笔录作为证据时,应尽可能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总结与建议:调解书被撤销后,调解笔录在一定条件下仍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为了确保其证据效力,应确保调解笔录的制作程序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形式要件齐全,并尽可能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如果您在合同纠纷或其他法律领域遇到问题,欢迎直接向我咨询,我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