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既遂和犯罪成立有什么区别-马嘉懿律师|法行宝
2025-12-21 刑事辩护

犯罪既遂和犯罪成立是两个在刑法中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以下从多个角度对二者进行区分:

一、定义与内涵

  1. 犯罪成立:

    • 定义:指行为人的行为符合刑法所规定的某一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从而构成犯罪。它是对犯罪行为的一种总体性评价,涵盖了犯罪构成的各个方面,包括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
    • 内涵:犯罪成立关注的是行为是否具备了构成某种犯罪的基本要素。例如,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刀抢劫乙的财物,若甲的行为同时满足抢劫罪的主体(年满14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主观方面(故意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客体(公私财产所有权和他人的人身权利)和客观方面(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劫取财物)的要件,那么甲的抢劫行为就成立犯罪。
  2. 犯罪既遂:

    • 定义: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即犯罪行为已经达到了预期的犯罪结果或完成了全部的犯罪过程。
    • 内涵:犯罪既遂强调的是犯罪行为的完成状态,即行为人不仅实施了犯罪行为,而且该行为已经达到了法律所规定的完成程度,对法益造成了实际侵害或危险。例如,在上述抢劫罪的例子中,如果甲成功地从乙手中抢到了财物,并且达到了自己非法占有的目的,此时甲的抢劫行为就构成了犯罪既遂。

二、判断标准

  1. 犯罪成立:

    • 判断依据:主要依据刑法分则对各罪名构成要件的规定进行判断。只要行为人的行为符合某一罪名的全部构成要件,就可以认定该行为构成犯罪。例如,盗窃罪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等行为。只要行为人的行为满足了这些要件,就可以认定其盗窃行为成立犯罪。
  2. 犯罪既遂:

    • 判断依据:除了要求行为符合犯罪构成要件外,还需要看犯罪行为是否达到了法定的完成状态。不同类型的犯罪,其既遂的判断标准也有所不同。
      • 结果犯:以法定的危害结果的发生作为犯罪既遂的标准。如故意伤害罪,只有造成了他人轻伤以上的伤害结果,才构成犯罪既遂。
      • 危险犯:以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法律规定的发生某种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作为既遂的标准。例如,放火罪,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为,使公共安全处于危险状态,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放火罪的既遂。
      • 行为犯:以法定的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既遂标志。如脱逃罪,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脱逃行为,摆脱了监管机关的实际控制,就构成脱逃罪的既遂。

三、法律后果

  1. 犯罪成立:

    • 法律后果:一旦行为被认定为犯罪成立,就意味着行为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具体的刑罚处罚要根据犯罪的具体情节、性质等因素来确定。例如,对于犯罪成立的初犯、偶犯,或者有自首、立功等从轻处罚情节的,可能会从轻或减轻处罚。
  2. 犯罪既遂:

    • 法律后果:表明犯罪行为已经达到了最严重的程度,通常情况下,犯罪既遂的处罚相对较重。因为犯罪既遂意味着犯罪行为已经造成了实际的危害结果或者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对社会秩序和法益的侵害更为严重。例如,同样是盗窃罪,犯罪既遂的盗窃金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会比盗窃未遂的处罚更重。

四、适用范围

  1. 犯罪成立:

    •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无论犯罪行为处于何种阶段,只要满足犯罪构成要件,就可以认定犯罪成立。例如,在犯罪预备阶段,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已经具备了犯罪构成要件,也可以认定犯罪成立,只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犯罪,属于犯罪预备。
  2. 犯罪既遂:

    • 适用范围:只适用于那些已经完成全部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即犯罪行为已经达到了预期的犯罪结果或完成了全部的犯罪过程。对于那些未完成犯罪的行为,如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中止,则不适用犯罪既遂的概念。

总结来说,犯罪成立是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基本前提,而犯罪既遂则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判断犯罪行为是否已经达到了预期的结果或完成了法定的犯罪行为。这种区别对于正确认定犯罪性质、准确量刑以及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在实际应用中,应根据具体情况仔细分析行为的犯罪成立与犯罪既遂状态,以确保法律的公正适用。如果您有任何法律问题,欢迎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