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调岗后是否有试用期”的问题,我可以给您一个清晰且详细的解答。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这意味着,无论您的工作岗位或工作要求发生何种变化,单位都不能再次给您设定试用期。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同时劳动者也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进行考核的期限。它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是双方双向选择的一种表现。但试用期并非可以随意设定的,其期限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针对您的情况,如果您已经在公司通过了试用期,并且现在因为调岗的原因,公司想要再次与您约定试用期,这是不合法的。公司不能因为您的岗位变动而再次设定新的试用期。如果公司违反了这一规定,您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因此,您可以明确地告诉公司,调岗后不需要再次设定试用期,这是您的合法权益。如果公司坚持要设定,您可以考虑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