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许可证过期生产又销售按药品法115条处罚吗-舒进律师|法行宝
2025-12-20 侵权纠纷

结论:生产许可证过期后继续生产并销售药品,是否按《药品管理法》第115条处罚,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但通常可能涉及该条款的适用。以下从法律条款、处罚情形及例外等方面详细分析:

一、法律条款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115条的规定,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药品的,责令关闭,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此条款的核心在于“未取得”许可证而从事生产、销售活动。

二、生产许可证过期后的法律状态

生产许可证过期后,企业即丧失了合法生产药品的资格。此时继续生产药品,本质上属于“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而从事生产活动的情形。因为许可证的有效期届满后,未经重新申请并获得批准,企业不得继续生产。

三、可能面临的处罚

  1. 按第115条处罚的情形:

    • 若企业明知生产许可证已过期,仍继续生产并销售药品,且未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如重新申请许可证),则很可能被认定为“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而从事生产、销售活动,从而面临第115条规定的处罚。
  2. 例外情形:

    • 及时补办许可证:如果企业在许可证过期后,立即停止生产,并积极向相关部门申请重新办理许可证,且在申请期间未进行生产活动,那么可能不会被直接按第115条处罚。但需注意,此期间若擅自生产,仍可能面临处罚。
    • 其他特殊情况:如因不可抗力导致许可证过期,且企业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并采取了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那么在处罚时可能会考虑从轻或减轻。但这种情况较为罕见,且需严格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四、法律建议

  1. 严格遵守许可证有效期:企业应密切关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提前做好续期申请工作,确保在许可证到期前完成续期手续。
  2. 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若发现许可证已过期且仍在生产,应立即停止生产活动,并尽快向相关部门报告并申请重新办理许可证。
  3. 积极配合调查:在面临监管部门调查时,企业应积极配合,提供真实、完整的资料和信息,以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有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给出更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