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会被债务人跟债权人串通划部分钱让担保人背负吗-杨文斌律师|法行宝
2025-12-20 经济纠纷

结论前置:在正常情况下,担保人不会被债务人和债权人串通划走部分钱而背负不合理的债务。若债权人与债务人确实存在串通行为损害担保人利益,该串通行为无效,担保人无需承担因此产生的担保责任,并有权向债权人和债务人追偿损失。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法律层面

  1. 串通行为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当债权人与债务人串通,虚构债务、扩大债务金额、变更主合同条款(如延长债务履行期限、增加利息等加重担保人责任的情况)、放弃担保物权或顺位等,损害担保人利益时,担保人可以主张相关担保合同或合同变更部分无效。例如,债权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虚构一笔债务并诱使担保人提供担保,担保人在发现后,可依据此条款主张该担保合同无效,从而免除担保责任。
  2. 担保人的追偿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如果担保人已经承担了保证责任,但后来发现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串通行为,担保人可以在承担责任后向债务人追偿,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担保人因被欺骗为债务人承担了债务,之后查明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串通,那么担保人就有权向债务人追回自己承担的那部分债务。
  3. 担保人的免责情形 在特定情况下,担保人可因债权人的某些行为而免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九条,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是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例如,债务人用自己的房产为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同时有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后来债权人放弃了该房产的抵押权,那么担保人在债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就可以免除担保责任。

实际操作层面

  1. 证据收集 如果担保人怀疑债权人与债务人存在串通行为,需要收集相关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证据可以包括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沟通记录(如短信、邮件、聊天记录等)、资金往来凭证、书面协议等。例如,担保人发现债权人与债务人在签订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前后有频繁的异常资金往来,或者有私下协商变更合同条款的聊天记录,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据来证明他们存在串通行为。
  2. 法律途径解决 若无法与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商解决纠纷,担保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要求确认担保无效、赔偿损失或行使追偿权。同时,也可考虑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例如,担保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债权人与债务人串通订立的担保合同无效,并要求他们赔偿自己因承担担保责任而遭受的损失。

风险防范层面

  1. 加强尽职调查 在提供担保前,担保人应对债务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以降低风险。同时,担保人也可以对债权人的信誉和背景进行了解,避免与不良债权人合作。比如,担保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详细的财务状况报告、信用记录等,还可以通过查询公开信息、咨询相关机构等方式了解债权人的信誉情况。
  2. 完善合同条款 在签订担保合同时,担保人应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并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可以约定一些保护性条款,如限制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某些行为、规定担保人在特定情况下的免责情形等。例如,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债权人与债务人不得变更主合同的主要条款,否则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

总之,担保人在面对可能存在的债权人与债务人串通损害自己利益的情况时,要了解自己的法律权利和义务,积极收集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你还有其他关于债务债权方面的法律问题,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