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爸爸妈妈被称为未成年子女的第一监护人。这一称谓和地位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的。具体来说,根据该法典的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从孩子出生之日起,父母就天然地承担起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义务。
在正常情况下,这种法定的监护职责会一直延续到子女成年后终止。这意味着,只要父母健在且具备监护能力,他们就始终是子女的第一监护人,对子女的成长和发展负有首要责任。
当然,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父母死亡、没有监护能力或者被撤销监护人资格,那么根据法典的规定,会由其他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这些顺序依次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以及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此外,即使父母离婚,子女由其中一方抚养,父母双方仍然都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他们都有责任和义务对子女进行抚养、教育和保护,只是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根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来确定具体的抚养方式和监护职责的分配。
综上所述,爸爸妈妈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第一监护人,其地位和责任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他们承担着对子女成长和发展的首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