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没有注册在互联网开展诊疗活动的处理办法-韩祎律师|法行宝
2025-12-19 医疗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医师没有注册在互联网开展诊疗活动的处理办法”这一问题,以下是我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及实践情况,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医师若未在其执业注册的医疗机构同意下,或未经批准擅自利用互联网开展诊疗活动,这种行为是违反相关规定的。根据江苏省苏州市修订印发的《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以及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互联网医院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此类行为将面临记分处罚。

具体来说,对于未经其执业注册的医疗机构同意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医师,根据违规情节的轻重,可能会被记以相应的分数。在江苏省苏州市的新《办法》中,此类行为明确被列为将被扣分的5类“云服务”之一。而在山西省的《管理办法》中,虽然未直接提及此情形,但根据记分分值的设置原则,此类行为很可能根据情节轻重被记以1分至12分不等的分数。

记分达到一定分值后,医师将面临一系列的处理措施。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离岗培训、限制或取消处方权、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等。更为严重的是,如果记分达到或超过12分,医师的信息还可能被报送至征信部门,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管理,这将对医师的职业生涯产生长远影响。

因此,我强烈建议医师在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前,务必确保已经获得其执业注册的医疗机构的同意,并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必要的注册和审批手续。同时,医师还应严格遵守互联网诊疗的相关规定和操作流程,确保诊疗活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如果您或您身边的医师有类似情况或疑问,建议及时咨询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相关法律机构,以获取更为准确和权威的解答。希望以上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