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谁取得证据-杨维庆律师|法行宝
2025-12-19 经济纠纷

在税务稽查过程中,主要由税务稽查部门依法收集和取得证据。具体来说:

  1. 税务稽查部门的职责: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所进行的税务检查和处理工作的总称。在稽查过程中,税务稽查部门有权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包括询问当事人、查阅账簿资料、实地检查等,以获取与税收违法行为相关的证据。

  2. 证据的种类与来源:税务稽查部门取得的证据可以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以及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这些证据可能来源于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发票等财务资料,也可能来源于银行账户、第三方支付平台等交易记录,还可能来源于现场检查、询问当事人或证人等过程中获取的信息。

  3. 证据的合法性与有效性:税务稽查部门在收集证据时,必须遵循法定程序,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例如,询问当事人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件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查阅账簿资料时应当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纳税人商业秘密等。只有合法有效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4. 纳税人的配合义务:在税务稽查过程中,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义务配合税务稽查部门的工作,如实提供与税收违法行为相关的资料和信息。如果纳税人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资料,税务稽查部门有权依法进行处理,并可能因此获取更多证据来证明税收违法行为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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