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父母死后残疾人扶助金是否还给”的问题,这实际上涉及到的是孤儿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父母去世后的福利保障政策。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如果残疾人本身是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且其父母已经去世,同时该未成年人未被依法收养,那么他/她将被视为孤儿,并有权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这一保障并不因其残疾状况而有所改变,反而,对于残疾的孤儿,政府和社会会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帮助。
具体来说,根据相关政策,孤儿(包括机构集中养育和社会散居孤儿)以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指父母因重大困难无法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儿童)都可以享受基本生活费补贴。这一补贴的标准各地可能有所不同,但都是为了确保这些孩子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例如,在某些地区,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每月的基本生活费标准可能为1313元,而福利机构集中养育的孤儿每人每月的标准可能更高,如1754元。
此外,对于残疾的孤儿,除了基本生活费补贴外,还可能享受其他相关的福利政策,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这些补贴和福利政策都是为了确保残疾孤儿能够得到更好的照顾和养育。
关于申请程序,通常需要由孤儿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或其监护人向儿童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父母死亡证明、残疾证明等。经过审核和审批后,符合条件的儿童将开始享受相应的福利保障。
因此,如果残疾人本身是未成年人且父母已经去世,同时未被依法收养,那么他/她将继续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和其他相关的福利政策。这些政策旨在确保这些孩子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并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和发展。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