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专家受贿2万元串通1000万元项目还能免于起诉吗-张健律师|法行宝
2025-12-19 刑事辩护

评标专家受贿2万元并串通1000万元项目,一般情况下不能免于起诉,但在特定条件下可能存在不起诉的可能性。以下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

一、法律定性

  1. 受贿罪: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评标专家作为在评标过程中具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若其身份符合国家工作人员或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则可能构成受贿罪。
    • 受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应认定为“数额较大”,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本案中,评标专家受贿2万元,虽未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若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如多次受贿、受贿后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仍可能构成受贿罪。不过,就数额而言,2万元通常不单独构成受贿罪的刑事立案标准,但需结合其他情节综合判断。
  2. 串通投标罪: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构成串通投标罪。评标专家与投标人串通,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利益的,同样可能构成此罪。
    • 串通投标罪的立案标准通常涉及损害的数额、情节严重程度等。本案中,串通的项目金额为1000万元,若因此给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造成重大损失或情节严重,则评标专家可能构成串通投标罪。

二、不起诉的可能性

  1. 法定不起诉情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若评标专家的行为符合上述情形之一,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则可能不起诉。但本案中,评标专家受贿并串通投标,情节通常较为严重,不符合法定不起诉的通常情形。
  2. 酌定不起诉情形:

    • 酌定不起诉,又称相对不起诉或裁量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案件,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 若评标专家受贿数额较小,串通投标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且具有自首、立功、认罪认罚等情节,检察机关可能考虑酌定不起诉。但本案中,受贿2万元虽数额不大,但串通1000万元项目,情节通常不视为轻微,因此酌定不起诉的可能性也较小。
  3. 特殊不起诉情形:

    • 在特定情况下,如评标专家在犯罪后积极退赃、赔偿损失、取得谅解,且其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较低,检察机关也可能考虑不起诉。但这种情况需要综合评估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悔罪表现等多方面因素。

三、法律建议

  • 对于评标专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受贿或串通投标。若已涉嫌犯罪,应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罪行,争取从宽处理。
  • 对于招标方或投标方:应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评标机制,防止评标专家受贿或串通投标。若发现评标专家存在违法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综上所述,评标专家受贿2万元并串通1000万元项目,一般情况下不能免于起诉。但在特定条件下,如情节显著轻微、具有自首立功情节或积极退赃赔偿等,可能存在不起诉的可能性。不过,这种可能性较小,且需综合评估多方面因素。若您或他人涉及此类问题,建议直接向我咨询,以便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