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1078条离婚是如何规定的-黄海律师|法行宝
2025-05-03 婚姻家庭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关于离婚的规定如下: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这是关于协议离婚中,婚姻登记机关在审查离婚申请后的处理规定。

具体来说:

  1. 协议离婚的条件:

    • 夫妻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 双方必须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2. 协议离婚的流程:

    • 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 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进行审查,确认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就相关事项协商一致。
    • 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从而解除婚姻关系。

此外,与协议离婚相对的是诉讼离婚,即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也会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会准予离婚。

希望以上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关于离婚的问题,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