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之后脱逃后再去自首会怎么样-王谦律师|法行宝
2025-12-18 刑事辩护

在取保候审后逃跑,之后又选择自首,这一行为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且其是否构成自首以及后续的量刑处理,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自首的认定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自首需要满足两个核心条件:

  1. 自动投案:这意味着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司法机关尚未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2. 如实供述罪行:投案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需要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二、取保候审后逃跑又投案是否构成自首

  1. 逃跑行为的影响:

    •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制度,旨在保障诉讼顺利进行的同时,给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一定的自由。逃跑行为严重违反了这一制度,破坏了诉讼秩序。
    • 然而,逃跑行为本身并不直接否定后续投案的自首性质。它更多是作为量刑时的一个考虑因素,可能影响从宽处理的幅度。
  2. 投案行为的认定:

    • 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逃跑后,出于自愿并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且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那么其行为在形式上符合自首的构成要件。
    • 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其逃跑的情节(如逃跑时间、逃跑方式等)、投案的时机(如是否在司法机关追捕过程中投案)、自首的情节(如是否如实供述、是否有悔罪表现等)以及悔罪表现等因素,来决定是否认定其为自首以及从宽处理的幅度。
  3. 司法实践中的考量:

    •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量。如果认为投案行为体现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悔罪态度和配合司法的意愿,且有助于案件的顺利审理和节约司法资源,那么可能会认定其为自首并从宽处理。
    • 反之,如果逃跑时间较长、情节恶劣(如涉及多次逃跑、逃避重要诉讼环节等)或者投案时机不当(如是在被通缉后迫于压力才投案等),可能会影响自首的认定和从宽处理的幅度。

三、结论与建议

取保候审后逃跑又投案,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构成自首。但这一行为会受到逃跑情节、投案时机、自首情节以及悔罪表现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遇到类似情况,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准确地了解法律后果和可能的处理方式。同时,也提醒大家在取保候审期间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要试图逃避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