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书公司债归公司偿还 还能追加股东责任吗-董飞律师|法行宝
2025-12-17 公司事务

结论前置:在调解书明确公司债务由公司偿还的情况下,能否追加股东责任,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包括股东是否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股东是否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以及调解书是否涉及股东个人责任等情形。

1. 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若股东存在通过操纵公司财务、转移资产等方式,使得公司无法偿还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那么即使调解书约定公司债务由公司偿还,债权人仍有权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举例说明:假设某公司股东为了逃避债务,将公司资产转移至个人名下,导致公司无法偿还调解书约定的债务。在此情况下,债权人可以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要求该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 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若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履行出资义务,导致公司资本不足,无法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举例说明:假设某公司股东认缴出资100万元,但实际仅出资50万元,剩余50万元未出资。后公司因经营不善无法偿还调解书约定的债务。在此情况下,债权人可以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要求该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即50万元及相应利息)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3. 调解书是否涉及股东个人责任

若调解书在明确公司债务由公司偿还的同时,也涉及了股东个人责任的承担,如股东作为担保人或共同债务人等,那么债权人可以直接依据调解书要求股东承担相应责任。

举例说明:假设某公司因借款与债权人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书约定公司债务由公司偿还,但股东作为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在此情况下,若公司无法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直接依据调解书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综合建议:在调解书明确公司债务由公司偿还的情况下,若债权人认为股东存在上述情形之一,导致公司无法偿还债务,严重损害其利益,建议债权人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公司财务记录、股东出资证明、调解书等,并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执行,要求股东承担相应责任。同时,也建议债权人在签订调解协议时,充分考虑股东的责任承担问题,并在协议中明确约定相关条款,以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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