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上诉人为团体时,推荐代表参加庭审的文书应包含以下核心内容,并按照规范格式撰写:
明确文书类型与标题
需撰写《授权委托书》或《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标题应居中书写,例如“授权委托书”或“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为授权委托书,需明确委托权限(一般授权或特别授权)。
首部信息完整性
正文核心条款
尾部签署与日期
示例格式(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被上诉人):××团体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地:××省××市××区××路××号
法定代表人:×××,职务:×××
受托人(代表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团体,职务:×××
委托事项:
委托×××作为我方在(××××)××民初××号案件中的诉讼代表人,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包括但不限于提交证据、参与庭审、承认对方诉讼请求、和解等)。
委托依据:
×××系经我方团体成员大会决议推选产生,代表我方参与本案诉讼,其行为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人(盖章):××团体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注意事项:
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案件中的文书撰写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