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那条法律规定网贷收取担保费 保险费的说法-郭帆律师|法行宝
2025-12-13 经济纠纷

《民法典》中并没有直接规定网贷收取担保费、保险费的具体条款,但相关费用收取需遵循《民法典》中关于合同效力、公平原则及金融监管规定等核心法律原则。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1. 合同效力角度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若网贷平台与借款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担保费、保险费的收取标准及方式,且该条款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条件的规定),则该条款有效,借款人需按约定支付费用。
    但需注意:若平台未以显著方式提示借款人注意费用条款(如未加粗、未单独说明),或存在“默认勾选”“强制搭售”等行为,可能因违反《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无效情形)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义务)导致条款无效,借款人可拒绝支付。

  2. 公平原则角度
    《民法典》第六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若网贷平台收取的担保费、保险费显著高于市场合理水平(如年化费率超过24%),或费用与实际提供的服务不成比例(如未实际提供担保或保险服务),可能因违反公平原则被认定为“显失公平”,借款人可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请求撤销合同或调整费用。

  3. 金融监管规定角度
    虽然《民法典》未直接规定费用标准,但银保监会、央行等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对网贷费用有明确限制。例如:

  • 《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整治办函〔2017〕141号)规定:“各类机构向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统一折算为年化形式,各项贷款条件以及逾期处理等信息应在事前全面、公开披露,禁止从贷款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以及设定高额逾期利息、滞纳金、罚息等。”
  • 《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五条:“网络小额贷款公司不得以收取担保费、服务费、咨询费、顾问费等名义变相提高融资成本。”
    若平台违反上述规定,即使合同中有约定,借款人也可向监管部门投诉或通过诉讼主张费用无效。

建议:若你遇到网贷平台违规收取费用,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1. 核对合同条款,确认费用是否明确约定且已履行提示义务;
  2. 计算综合费率(含利息、担保费、保险费等),判断是否超过法定上限(如年化24%);
  3. 保留合同、转账记录、沟通记录等证据,向当地银保监局或金融监管局投诉;
  4. 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主张合同条款无效或调整费用。

如有具体案例或合同条款需要分析,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细节为你提供更精准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