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农业合作社确实是有公章的。
从政策和实践的角度来看,多个地方政府已经明确规定了农村农业合作社(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刻制并使用公章。例如,将乐县农业农村局就发布了关于规范使用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业务公章和财务专用章的通知,这表明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作为农村农业合作社的一种形式)是拥有并需要规范使用公章的。
另外,鸡西市鸡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发布了为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免费刻制印章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到新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免费刻制公章。这一政策不仅体现了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视和支持,也进一步证实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即农村农业合作社的一种)拥有公章的合法性。
公章对于农村农业合作社来说,是开展业务、签订合同、办理银行事务等重要活动的必备工具。它代表了合作社的法人身份和权威,是合作社对外进行法律行为和承担法律责任的重要凭证。
因此,如果您是农村农业合作社的成员或管理者,您可以放心地刻制并使用合作社的公章,但请务必确保公章的刻制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以确保合作社的合法权益和正常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