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认定工伤确实需要先确认劳动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且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那么就需要先确认劳动关系。
确认劳动关系的方式通常涉及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实际用工情况的考察,包括工作任务的分配、工资支付、管理监督等因素。如果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且无法确认,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告知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期间,工伤认定的时限会中止,直到劳动关系依法确认后,再恢复工伤认定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直接的劳动关系,但在某些情况下,如工程或经营权承包的情形下,如果承包经营者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而劳动者在从事承包业务时受伤,那么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单位也可能需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总的来说,确认劳动关系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前提,而劳动关系的确认可能涉及多个方面的考察和证明。如果劳动关系存在争议,建议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