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案件属于非诉还是诉讼-靳海波律师|法行宝
2025-12-09 行政纠纷

调解案件既可能属于非诉讼程序,也可能与诉讼程序相关联,具体取决于调解的阶段和性质。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调解在非诉讼程序中的情况

  1. 人民调解:

    • 定义与性质:人民调解是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它属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ADR)的一种。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相关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且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 特点:人民调解具有便捷、高效、成本低廉等特点,适用于各种民间纠纷,如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
  2. 其他非诉讼调解:

    • 除了人民调解外,还有行业调解、商事调解等非诉讼调解方式。这些调解方式同样旨在通过协商达成和解,避免诉讼程序的繁琐和成本。

二、调解在诉讼程序中的情况

  1. 诉讼调解(法院调解):

    • 定义与性质:诉讼调解是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民事权益争议自愿、平等地进行协商,以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它属于诉讼程序的一部分。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特点:诉讼调解具有强制性(在调解协议达成并签收后具有法律效力)和权威性(由人民法院主持),适用于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民事案件。
  2. 调解与诉讼的衔接:

    • 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可以随时申请调解,法院也可以根据案件情况主动建议调解。如果调解成功,案件将终结;如果调解不成,则继续进入诉讼程序。
    • 此外,一些非诉讼调解协议在达成后,如果一方不履行,另一方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或提起诉讼,将非诉讼调解与诉讼程序相衔接。

三、总结与建议

  • 调解案件的性质取决于调解的阶段和性质。如果调解发生在诉讼程序之前或之外,且由非诉讼调解机构主持,则属于非诉讼程序;如果调解发生在诉讼程序之中,且由人民法院主持,则属于诉讼程序的一部分。
  • 对于当事人而言,选择调解作为纠纷解决方式时,应明确调解的性质和阶段,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纠纷尚未进入诉讼程序,可以考虑通过人民调解或其他非诉讼调解方式解决;如果纠纷已经进入诉讼程序,则可以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诉讼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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