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中设置15天免租期时,合同起始时间可以这样写:
明确免租期与合同期限的关系
在合同中需清晰约定免租期是独立于正式租赁期的特殊期间,例如:
“本合同租赁期限自【XX年XX月XX日(免租期结束次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共计XX个月。其中,【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为免租期,承租人无需支付该期间租金,但需承担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发生费用。”
关键点:免租期不包含在租赁期限内,合同总期限需扣除免租期天数。
若免租期包含在租赁期限内
若双方约定免租期作为租赁期内的优惠(如前15天免租),则需明确:
“本合同租赁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共计XX个月。其中,前15天(即【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为免租期,承租人仅需支付剩余期间的租金。”
关键点:免租期是租赁期的一部分,合同总期限不变,但租金按实际使用天数折算。
时间表述的注意事项
示例条款参考:
“双方约定,自【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15日】为免租期,承租人无需支付该期间租金。租赁期限自【2024年3月16日】起至【2025年3月15日】止,共计12个月。若承租人提前解约,需按未履行租赁期占比返还免租期优惠(计算公式:免租期天数×(已履行月数/总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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