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法定监护人不服判决上诉是否需要未成年人同意”的问题,我们可以从刑事诉讼的角度来详细解答。
在刑事诉讼中,当未成年被告人成为案件的一方时,由于其身心特点及诉讼权利能力可能受限,因此法律特别赋予了其法定代理人(如父母、养父母、监护人等)以相当于“当事人”地位的相应诉讼权利。这其中包括上诉权,即法定代理人有权在不服一审判决时提出上诉。
法定代理人提出上诉,并不需要未成年人的明确同意。这是因为法定代理人的上诉权来源于和服务于未成年人权利的保障。在未成年被告人可能无法充分理解或行使自己诉讼权利的情况下,法定代理人的上诉行为旨在从程序上最大限度地保障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根据“上诉不加刑”的原则,上诉通常有利于维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利益,不会因上诉而加重其刑罚。因此,即使未成年被告人本人服从一审判决,其法定代理人提出上诉也是合法的,并且会产生上诉、启动二审程序的法律效果。
在具体列明上诉人地位时,如果未成年被告人本人服从一审判决,但其法定代理人提出上诉,我们仍应将未成年被告人列为上诉人,而提出上诉的法定代理人则列为上诉人的法定代理人。在审理经过部分,会载明法定代理人提出上诉等具体情况。
综上所述,法定监护人(法定代理人)在不服判决时提出上诉,并不需要未成年人的同意,这是为了从程序上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