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伤情鉴定作假如何维权-梁俊景律师|法行宝
2025-12-05 行政纠纷

若发现司法伤情鉴定作假,可通过及时提出异议、申请重新鉴定、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提起诉讼等途径维权。以下展开说明:

  1. 及时提出异议:在收到伤情鉴定报告后,如果认为存在作假情况,首先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作出鉴定的机构提出异议。在异议中,要详细说明认为鉴定作假的理由和依据,比如鉴定过程不符合规范、鉴定依据不充分、鉴定人员存在违规操作等。例如,鉴定时没有按照正确的鉴定标准进行操作,或者遗漏了重要的伤情检查项目等。
  2. 申请重新鉴定:如果提出异议后,对鉴定机构的回复不满意,或者鉴定机构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可以向办案机关申请重新鉴定。办案机关一般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具体根据案件所处的阶段来确定。申请重新鉴定时,要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认为原鉴定作假的相关证据材料。比如,有新的证据表明伤情与原鉴定结果不符,或者找到了能够证明原鉴定过程存在问题的证人等。重新鉴定的机构应当从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建立的鉴定人名册中的司法鉴定机构中随机选择。
  3. 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可以向司法行政部门或者相关行业协会投诉举报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的作假行为。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对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于投诉举报会进行调查核实。如果查证属实,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如警告、罚款、暂停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等。相关行业协会也会对会员的违规行为进行行业自律管理。投诉举报时,要提供详细的证据材料,如鉴定报告、异议申请及回复、相关证人证言等。
  4. 提起诉讼:如果因为伤情鉴定作假导致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比如刑事案件中影响定罪量刑、民事案件中影响赔偿金额等,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出对鉴定意见的质疑,并申请重新鉴定。法庭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重新鉴定。如果最终认定原鉴定作假,导致判决结果错误,还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要积极收集证据,证明鉴定作假与自身权益受损之间的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