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交车站行人横穿马路被撞的情况下,责任划分需根据具体情形综合判断,一般存在以下几种责任划分情况:
行人存在过错,机动车驾驶人无过错
若行人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突然加速横穿马路,且机动车驾驶人已尽到合理观察、安全驾驶义务(如保持安全车速、及时制动等),则行人通常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仅限交强险范围内的无责赔偿)。
机动车驾驶人存在过错,行人亦有过错
若机动车驾驶人存在超速、未礼让行人、分心驾驶等过错,而行人也存在横穿马路未观察路况等过错,则双方按过错比例分担责任。例如:行人横穿马路负30%责任,机动车驾驶人因超速负70%责任。具体比例需由交警部门根据现场证据(如监控、行车记录仪)综合认定。
机动车驾驶人存在重大过错,行人过错较小
若机动车驾驶人存在酒驾、毒驾、闯红灯等严重违法行为,即使行人存在横穿马路等轻微过错,机动车驾驶人通常承担主要责任。例如:驾驶人酒驾撞伤横穿马路的行人,可能承担80%以上责任,行人承担次要责任。
特殊情形: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
若行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如“碰瓷”),机动车驾驶人不承担责任,行人需自行承担全部后果。但需注意,驾驶人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行人存在故意行为(如监控录像、证人证言)。
补充说明:
建议:
若您或家人涉及此类事故,建议立即报警并保护现场,同时收集证据(如拍照、录像、证人联系方式)。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