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危险驾驶罪、妨害公务罪被害人能否提附带民事诉讼”的问题,我可以给出以下解答:
危险驾驶罪
一般不可提附带民事诉讼:危险驾驶罪主要是对公共安全的侵犯,通常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不涉及民事赔偿问题。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危险驾驶罪不满足单独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
特殊情况可另诉:但如果危险驾驶行为同时造成了被害人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被害人可以在刑事诉讼程序结束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财产损失等。需要注意的是,提起民事诉讼有一定的时效限制,应及时主张权利。
妨害公务罪
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妨害公务案中,被害人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根据法律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若妨害公务犯罪致被害人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物质损失,被害人可在刑事诉讼期间,向法院提交附带民事诉讼状,法院会在审理刑事案件时,一并对附带民事诉讼进行审查、判决。
综上所述,危险驾驶罪被害人一般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在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情况下,可以在刑事诉讼结束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而妨害公务罪被害人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如有进一步疑问或需要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