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可撤销的情形-胡蕾律师|法行宝
2025-12-04 婚姻家庭

您好,关于婚姻登记可撤销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可以申请撤销婚姻:

一、因胁迫结婚的

当一方采取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迫使另一方违背真实意愿而结婚时,受胁迫的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这里需要明确的是,胁迫行为必须是以给对方或对方亲友的人身自由、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虚假的意思表示。例如,案例一中王某因受初某的威胁、恐吓而违心与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王某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法院经调查后判决撤销了该婚姻。

二、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登记前没有如实告知的

如果一方在结婚登记前患有重大疾病,但在结婚时未如实告知另一方,那么另一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这一规定充分保护了自然人的结婚自由权利,尊重其意愿,将选择的权利交还当事人。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前患有严重的遗传性疾病或传染病,但在结婚时未告知对方,那么对方在婚后发现后,有权在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申请。

关于申请撤销婚姻的时间限制

申请撤销婚姻是有时间限制的,这是为了督促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因受胁迫而结婚的,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因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未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这一年的时间限制是法律上的“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如果受胁迫方或另一方在这一年期限内没有提出撤销该婚姻关系的申请,那么就失去了提出申请撤销该婚姻的权利。

关于撤销婚姻的申请途径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民政部的相关规定,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受理因胁迫结婚的撤销婚姻申请。因此,如果您需要申请撤销婚姻,应当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