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作人员犯受贿罪还是诈骗罪-杨贵清律师|法行宝
2025-12-04 刑事辩护

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根据具体情况可能定为受贿罪或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而非诈骗罪。以下是对这两种罪名的详细解释:

一、受贿罪

定义及法律依据: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此罪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进行规定和处罚。

犯罪构成要件:

  • 主体: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等。
  • 客体:复杂客体,主要侵犯国家机关、国有单位等的正常管理活动,次要侵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 行为对象:财物,这涵盖货币、物品及财产性利益(如房屋装修、债务免除、会员服务、旅游等)。
  • 责任形式:故意为之,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侵害公职的廉洁性和公权力的正常行使,但仍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司法实践中的行为表现:

  • 索贿:主动索要财物,无需为他人谋取利益即可构成。
  • 收受贿赂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并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
  • 斡旋受贿: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 交易型受贿: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

刑罚处罚: 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具体量刑幅度分为三档:数额较大或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定义: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其他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或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人员原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上述行为的情形。

构成要件:

  • 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但与国家工作人员有特定关系(如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人)或曾为国家工作人员现已离职。
  • 行为:利用与国家工作人员的特定关系或离职人员的原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 目的:索取或收受请托人财物。

法律后果: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同样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具体量刑根据犯罪情节、数额等因素由司法机关依法判决。

三、与诈骗罪的区别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的行为,其核心在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影响力,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这与诈骗罪中的欺骗行为有本质区别。因此,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般不构成诈骗罪,除非其受贿行为同时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但这种情况极为罕见。

总结: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行为的定性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主要考虑行为人的身份、行为方式、是否利用职务便利或影响力等因素。对于受贿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法律均有明确规定和相应的刑罚处罚。如有任何疑问或涉及相关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