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和国家非工作人员受贿罪二者的区别-储博刚律师|法行宝
2026-03-18 刑事辩护

诈骗罪与国家非工作人员受贿罪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区别,具体如下:

  1. 犯罪主体:

    • 诈骗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例如,一个普通的骗子通过欺骗手段获取他人财物,即可能构成诈骗罪。
    • 国家非工作人员受贿罪(这里应理解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因“国家非工作人员”表述不准确,但为保持问题原意,以下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解答):犯罪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这包括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组织中的工作人员。例如,某民营企业的销售经理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回扣,即可能构成此罪。
  2. 犯罪客体:

    • 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非法获取他人财物,导致被害人经济损失。例如,骗子虚构投资项目骗取投资者资金,就侵犯了投资者的财产所有权。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侵犯的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正常管理秩序和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单位工作人员的受贿行为会破坏内部管理和市场公平。
  3. 犯罪行为方式:

    • 诈骗罪:主要表现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此处分财产。例如,骗子谎称有特效药能治愈疾病,骗取患者高额费用。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这里的“利用职务之便”是关键要素,且受贿行为通常与职务行为相关联。例如,采购官员收受供应商回扣,在采购中给予照顾(若该官员为国家工作人员,则构成受贿罪;若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则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4. 主观故意内容:

    • 诈骗罪: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犯罪分子明知自己的欺骗行为会导致他人财产损失,仍积极实施。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主观方面同样是直接故意,但故意的内容主要是明知自己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财物会损害单位管理秩序和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仍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5. 法律量刑:

    • 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根据《刑法》规定,受贿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可并处没收财产。其法定最高刑为15年有期徒刑。

总结与建议: 诈骗罪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在犯罪主体、客体、行为方式、主观故意及法律量刑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在实际司法实践中,应准确区分两者的不同点,以确保定罪量刑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涉及此类案件,建议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分析和辩护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