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审理有几种-成忠昇律师|法行宝
2025-12-03 行政纠纷

行政复议审理的结果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 维持决定

    • 含义:行政复议机关经过审查,认为原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依法作出维持该行政行为的决定。
    • 法律后果:原行政行为继续有效,申请人不能通过复议途径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
  2. 撤销或变更决定

    • 撤销决定:
      • 含义:行政复议机关经过审查,认为原行政行为存在违法情形(如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明显不当等),依法作出撤销或部分撤销该行政行为的决定。
      • 法律后果:被撤销的行政行为自始无效,对当事人不具有约束力。
    • 变更决定:
      • 含义:行政复议机关在撤销原行政行为的同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直接作出新的行政行为,以替代被撤销的原行政行为。
      • 适用条件:通常适用于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或者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等情形。
      • 法律后果:原行政行为的内容被直接改变,以复议机关作出的新决定为准。
  3. 确认违法决定

    • 含义:行政复议机关经过审查,认为原行政行为虽然违法,但撤销该行政行为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或者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但对申请人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因此依法确认该行政行为违法的决定。
    • 法律后果:虽然行政行为不被撤销,但确认其违法性,可能对行政机关的声誉和公信力产生负面影响。同时,申请人可以据此要求国家赔偿。
  4. 驳回复议申请决定

    • 含义:行政复议机关经过审查,认为申请人的复议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如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超过法定申请期限且无正当理由,已就同一事项向其他有权受理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并被受理,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被受理等),依法驳回其复议申请的决定。
    • 法律后果:申请人的复议请求未得到支持,原行政行为继续有效。
  5. 责令履行决定

    • 含义:行政复议机关经过审查,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依法责令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的决定。
    • 法律后果:被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其法定职责,否则可能面临进一步的法律责任。

法律背景与建议: 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不同类型的复议结果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不同的影响。因此,在申请行政复议时,申请人应充分了解复议的可能结果,并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选择复议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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