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是:交警队划分责任后,是否还需要赔钱不能一概而论,要分情况来看。以下是具体分析:
保险公司赔偿范围已覆盖全部损失的情况 如果保险公司赔偿的医药费等费用,已经完全覆盖了小孩因事故产生的所有合理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并且赔偿金额符合保险合同的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那么在交警队划分责任后,肇事方通常不需要再额外赔钱。因为保险公司的赔偿本身就是基于肇事方的责任来进行的,已经对受害方的损失进行了填补。
保险公司赔偿范围未覆盖全部损失的情况 如果保险公司赔偿的费用不足以覆盖小孩因事故产生的全部合理损失,那么在交警队划分责任后,肇事方可能需要根据责任比例来承担剩余的赔偿费用。例如,小孩因事故产生了10万元的损失,但保险公司只赔偿了7万元,那么剩余的3万元损失,肇事方可能需要根据交警队划分的责任比例(如主要责任、次要责任等)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存在保险免赔或拒赔情形的情况 如果存在保险免赔或拒赔的情形(如肇事方存在酒驾、逃逸等违法行为,导致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在交警队划分责任后,肇事方需要自行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这种情况下,即使保险公司已经赔偿了一部分费用(如交强险范围内的无责赔偿),肇事方仍然需要根据责任比例来承担剩余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