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转破产程序中,若认为移送不符合受理条件,可撰写《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异议书》来明确表达异议,以下为文书撰写要点及示例内容:
文书标题与基本信息
异议请求
事实与理由
结论与请求
示例文书内容:
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异议书
异议人(申请人/债务人/债权人):XXX,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执行法院):XXX人民法院。
异议请求: 请求贵院不予受理/撤销将(具体案号)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决定。
事实与理由:
一、债务人未达到破产界限。根据债务人提供的最新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显示,债务人资产总额仍大于负债总额,且未出现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情形。因此,债务人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破产界限。
二、移送程序存在瑕疵。贵院在决定将本案移送破产审查前,未依法通知所有已知债权人,也未依法组织听证,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三、移送材料不完整。贵院移送的破产审查材料中,缺少债务人的资产评估报告及近期财务状况说明,导致无法全面评估债务人的破产风险。
综上所述,异议人认为本案不符合执行转破产的受理条件,请求贵院依法不予受理/撤销将本案移送破产审查的决定。
证据材料:
此致 XXX人民法院
异议人(签名/盖章):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在撰写此类文书时,请确保所有陈述均基于事实,并附上相应证据材料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