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在红线范围内 被被申请人不履行职责 复议决定如何写-李笠律师|法行宝
2025-12-03 行政纠纷

复议决定书的核心内容应围绕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违法性认定及相应处理结果展开,具体撰写要点及示例如下:

一、复议决定书的核心结构与内容要求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十九条及实务规范,复议决定书需包含以下要素:

  1. 申请人、被申请人基本信息
    • 明确双方主体身份(如个人姓名/单位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等)。
  2. 复议请求与事实依据
    • 申请人主张的土地在红线范围内的事实(如规划许可证、土地权属证明、现场勘验记录等)。
    • 被申请人未履行职责的具体表现(如未查处违法占地、未颁发许可证件、未回复申请等)。
  3. 被申请人答辩与证据审查
    • 被申请人是否提出抗辩理由(如管辖权异议、程序合法性等)。
    • 复议机关对双方证据的采信情况(如规划红线图、执法记录、沟通函件等)。
  4. 法律适用与违法性认定
    • 明确被申请人负有的法定职责(如《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对违法占地的查处职责)。
    • 认定被申请人未履行职责的违法性(如超期未处理、拒绝受理申请等)。
  5. 复议决定结果
    • 确认违法:若被申请人行为程序违法但无实际损害(如未在法定期限内答复)。
    • 责令履行:若被申请人仍有履行可能(如责令限期查处违法占地行为)。
    • 撤销并重作:若原行政行为违法且需重新作出(如撤销错误的不予许可决定并责令重新审查)。
  6. 救济途径告知
    • 告知双方如不服决定,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复议决定书示例(责令履行版)

行政复议决定书
X复决字〔202X〕XX号

申请人:张三,男,身份证号:XXXXXXXX,住址:XX省XX市XX区。
被申请人:XX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所地:XX市XX区XX路XX号。

复议请求:
申请人请求确认被申请人未履行查处XX地块违法占地行为的职责违法,并责令被申请人限期履行。

事实与理由:

  1. 申请人系XX地块合法使用权人,该地块位于XX规划红线范围内(附规划许可证编号:XX)。
  2. 被申请人于202X年X月X日收到申请人提交的《违法占地查处申请书》,但截至复议申请时未作出任何处理或答复。
  3. 现场勘验记录显示,XX地块存在未经批准的建筑物(附照片及测绘报告)。

被申请人答辩:
被申请人称已将案件移交下属分局处理,但未提供移交凭证或处理进展证明。

复议机关认定:

  1.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被申请人作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辖区内违法占地行为负有查处职责。
  2. 被申请人收到申请后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且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启动处理程序,构成行政不作为。

复议决定:

  1. 确认被申请人未履行查处职责的行为违法。
  2. 责令被申请人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对XX地块违法占地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并将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救济途径: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XX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XX市人民政府(复议机关盖章)
202X年X月X日

三、关键注意事项

  1. 证据充分性:复议决定需基于双方提交的证据,若申请人无法证明土地在红线范围内,可能面临败诉风险。
  2. 职责范围界定:需明确被申请人的具体职责(如查处、许可、登记等),避免超越职权范围责令履行。
  3. 期限合理性:责令履行的期限应结合案件复杂程度设定,避免过短导致无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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