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的钱在信贷员手里并不算贷款已经贷出来,且是否会产生违约金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首先,贷款是否贷出来,通常是以贷款资金是否到达借款人账户为标志。如果贷款资金仅停留在信贷员手中,并未实际划转到借款人的账户,那么从法律上讲,这笔贷款并未真正“贷出来”。
关于违约金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贷款合同中的具体条款。一般来说,贷款合同会规定贷款发放的条件、时间以及违约责任等。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贷款发放的具体时间,并且因为信贷员的原因导致贷款未能按时发放到借款人账户,那么借款人有可能根据合同条款主张信贷员或银行违约,并要求支付违约金。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违约金的产生并不是绝对的,它取决于合同的具体约定以及违约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
此外,还需要考虑信贷员持有贷款资金的行为是否构成不当得利或侵权。如果信贷员无正当理由长期占有贷款资金,可能会构成对借款人财产权的侵犯,借款人可以依法要求信贷员返还资金并赔偿损失。
综上所述,贷款的钱在信贷员手里并不算贷款已经贷出来,且是否会产生违约金需根据贷款合同的具体条款以及信贷员的行为性质来确定。如果你面临这种情况,建议仔细查阅贷款合同,了解相关条款,并咨询专业律师(即我)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