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次提出八小时工作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并于199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中明确规定了“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制度”,这是我国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提出八小时工作制。
这一法律制度的提出,对于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益、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如需进一步了解或咨询相关劳动法问题,欢迎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