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农药登记证届满未办理续展登记而擅自继续生产农药,且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情况,将面临行政处罚。具体分析如下:
处罚依据:
-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农药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省级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登记证续展。若农药登记证有效期届满未办理续展登记而继续生产农药,将构成违法行为。
处罚措施:
- 对于此类违法行为,若尚不够刑事处罚,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
- 同时,违法生产的农药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特殊情况:
- 如果情节严重,如多次违法、造成严重后果等,还可能面临更严厉的处罚,包括吊销农药登记证等。
在实际操作中,农业主管部门会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综合考量后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因此,建议农药生产企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办理农药登记证的续展登记,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