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未依法下达缴税通知且因未申报税款被处罚两次,一般情况下不直接构成犯罪,但特定情形下可能涉嫌逃税罪等犯罪。以下分情况详细说明:
一般情况:不构成犯罪
- 行政处罚层面
- 税务机关未依法下达缴税通知,这属于税务机关在行政程序上的瑕疵。而纳税人未申报税款,税务机关有权依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如果只是单纯因为未申报税款,税务机关按照规定给予两次行政处罚,比如罚款等,这属于行政处罚范畴,并不直接上升到刑事犯罪的高度。
- 例如,某企业由于疏忽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某季度企业所得税,税务机关未及时下达缴税通知,之后对该企业进行了两次罚款处罚,这种情况下企业只是面临行政处罚,不构成犯罪。
- 犯罪构成要件角度
- 犯罪的构成需要满足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等要件。对于未申报税款行为,要构成犯罪通常需要达到一定的数额标准且存在逃避缴纳税款的主观故意等。仅仅因为未依法下达缴税通知以及被两次行政处罚,并不必然满足犯罪的构成要件。
- 比如,纳税人可能是因为对税收政策理解错误或者财务人员疏忽等非故意原因未申报税款,即使被处罚两次,也不符合逃税罪等犯罪主观上故意逃避缴纳税款的要件。
特定情况:可能构成犯罪
- 涉嫌逃税罪
- 如果纳税人在未申报税款的过程中,存在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或者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的,就涉嫌逃税罪。
- 例如,某纳税人通过伪造账簿、记账凭证等手段,故意隐瞒其实际收入,不进行纳税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达到10万元,且占应纳税额的20%,并且在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仍不补缴税款、不缴纳滞纳金也不接受行政处罚,这种情况下就构成逃税罪。虽然之前未依法下达缴税通知存在程序问题,但这并不影响纳税人逃税行为的定性。
- 其他相关犯罪
- 如果纳税人在未申报税款过程中,还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如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等行为,可能同时构成其他犯罪,如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等,与逃税行为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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