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两年前被人撞了且已私了赔偿200元后,是否还能找对方赔偿,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已明确放弃后续赔偿权利或超过诉讼时效,则一般不能再要求赔偿;若未明确放弃且未超过诉讼时效,同时存在未赔偿的损失,则可能可以要求赔偿。以下为详细分析:
一、私了协议的效力
私了,即双方自行协商解决纠纷,并达成赔偿协议。在交通事故中,私了协议如果是在双方自愿、平等、公平的基础上达成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该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这意味着,一旦双方签署了私了协议,并按照协议履行了赔偿义务,那么该纠纷就得到了解决,双方一般不能再就同一事项提出新的赔偿要求。
然而,如果私了协议中存在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形,或者协议内容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该协议可能是无效的或可撤销的。在这种情况下,受害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确定赔偿金额。但就您的情况而言,若当时并未存在上述情形,且已接受200元赔偿,则需进一步考虑其他因素。
二、诉讼时效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在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中,诉讼时效一般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就您的情况而言,如果距离交通事故发生已经超过了三年,且在这期间您没有向对方提出过赔偿要求,也没有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的情形,那么您的赔偿请求权可能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您认为赔偿金额过低或存在其他未赔偿的损失,也可能无法再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进行赔偿。
三、未赔偿损失的存在
如果您认为当时的私了赔偿金额过低,且存在其他未赔偿的损失(如后续治疗费用、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并且这些损失在私了时并未得到充分考虑或明确放弃,同时未超过诉讼时效,那么您仍然有权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但需要注意的是,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这些损失的存在以及它们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
四、建议与行动
最后,每个案件都有其独特性,因此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