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期临时工辞职需要提前几天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您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在一般情况下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一规定适用于大多数劳动者,包括长期临时工,只要您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并签订了劳动合同(无论合同期限长短)。
如果您正处于试用期内,那么根据同一法律条款,您只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这一规定主要针对的是试用期内的劳动者,对于长期临时工而言,如果已经过了试用期,则应遵循提前三十日通知的规定。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以及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等情形,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对于长期临时工而言,虽然“临时工”这一称呼可能暗示了工作期限的不确定性,但只要您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并签订了劳动合同,就应当遵循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劳动合同中有特别约定,比如提前通知期限不同于法律规定,那么应当以劳动合同中的约定为准。但需要注意的是,劳动合同中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最后,关于工资结算问题,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因此,在您辞职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结清您的工资。
综上所述,作为长期临时工,如果您打算辞职,一般情况下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劳动合同中有特别约定或者存在特殊情况,则按照约定或特殊情况处理。同时,在辞职时,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一次性结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