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去岗位试岗不给工资怎么办-贾志波律师|法行宝
2025-11-29 劳动纠纷

核心结论:退役军人试岗期间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的行为涉嫌违法,您有权通过协商、投诉或法律途径要求支付工资。以下从不同角度为您详细分析:

  1. 法律定性角度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及《退役军人保障法》第四十四条,试岗(试用期)属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必须支付不低于约定工资80%或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报酬。若用人单位以“试岗不建立劳动关系”为由拒付工资,可能同时违反《劳动法》第五十条关于“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的强制性规定。

  2. 维权路径选择

    • 协商阶段:建议优先与用人单位沟通,明确指出其违法性(可引用上述法条),要求限期支付。注意保留试岗通知、考勤记录、工作成果等证据。
    • 投诉举报: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优先)或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此类部门对侵害退役军人权益的行为有专项督办机制。
    • 仲裁诉讼: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工资及可能的经济补偿金(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仲裁文书可作为后续诉讼证据。
  3. 特殊保护情形
    若您属于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拒付工资还可能涉及行政责任。您可同步向安置地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反映,要求协调处理或启动行政问责。

行动建议:立即整理试岗期间的证据材料(如工作证、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先通过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发出《催告支付工资函》,明确给付期限。若逾期未付,建议3日内启动投诉或仲裁程序。如需进一步协助梳理证据链或起草法律文书,可随时向我咨询具体操作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