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未成年人骑电动撞人受伤监护人没钱赔钱是否可以等她十八岁以后自己赔”的问题,这涉及到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的合法性、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以及民事赔偿责任承担等多个法律层面。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这意味着,如果未成年人未达到法定年龄驾驶电动车上路,其本身就违反了法律规定,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您所描述的情境中,如果未成年人骑电动撞人受伤,且该未成年人未达到法定驾驶年龄,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其造成的损害后果应由其监护人承担。这是因为未成年人心智尚不够成熟,交通安全意识薄弱,驾驶技术欠缺,遇到突发情况时的处理能力有限,因此需要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确保未成年人的安全。
关于赔偿问题,如果监护人目前没有经济能力进行赔偿,并不能简单地等待未成年人年满18岁后由其自己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未成年人本人有财产(如压岁钱、礼物等),则应先从其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再由监护人赔偿。这意味着,赔偿责任的承担并不以监护人的经济能力为转移,而是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划分。
此外,如果监护人确实无力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可以与受害方进行协商,寻求分期赔偿或其他合理的解决方案。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受害方可以通过诉讼途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未成年人骑电动撞人受伤后,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监护人目前没有经济能力进行赔偿,并不能简单地等待未成年人年满18岁后由其自己承担。而是应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通过协商或诉讼等途径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同时,也提醒广大家长要切实履行好家庭教育和监管监护职责,切勿默许未满法定年龄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