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是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规定。根据这一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将依据情节轻重进行判刑,具体如下:
对于单位犯前款罪的,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此外,如果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在惩罚犯罪的同时,也鼓励犯罪行为人积极改正错误,减少社会危害。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判刑情况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犯罪数额、犯罪手段、社会危害程度以及犯罪后的表现等因素综合考量。因此,在实际司法实践中,判刑结果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