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固定总价合同中,若希望明确约定签证、设计变更等均不调整合同价款,可以在合同中设置如下条款:
固定总价条款:
- 明确约定:“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XX元(大写:XX元整),该价款已包含完成本合同约定范围内全部工作所需的人工、材料、设备、机械、管理费、利润、税金及风险费用等一切费用,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合同总价款不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增减、设计变更、签证、物价波动、政策调整等)而调整。”
签证与设计变更处理条款:
- 进一步细化:“对于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增减,无论该等变更或签证是否经甲方(或发包方)书面确认,均视为已包含在合同总价款内,不作为调整合同价款的依据。乙方(或承包方)应按照变更或签证后的工作内容继续履行合同,不得因此要求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工期。”
风险承担条款:
- 强调风险承担:“乙方应充分评估并承担因市场变化、政策调整、工程量增减、设计变更等可能导致的成本增加风险。合同总价款已充分考虑了上述风险因素,乙方不得因上述原因要求调整合同价款。”
法律背景与建议:
- 法律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合同双方有权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合同条款,包括价款调整机制。固定总价合同是双方约定以固定价格完成特定工作的一种合同形式,其核心特征在于价款的不变性。因此,在固定总价合同中明确约定签证、设计变更等不调整合同价款,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 建议:
- 明确约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固定总价及不调整价款的范围和条件,避免模糊表述导致争议。
- 风险评估:乙方在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前,应充分评估项目风险,包括工程量、设计变更、物价波动等因素,确保合同价款能够覆盖成本并留有合理利润。
- 书面确认:对于任何可能影响合同价款的事项,如设计变更、签证等,双方应尽量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并明确是否调整合同价款及调整方式。但根据您的需求,即使存在此类变更或签证,也不应调整合同价款,因此需在合同中明确排除。
- 争议解决:在合同中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如仲裁或诉讼,以便在发生争议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解决。
可能的风险与后果:
- 若合同中未明确约定签证、设计变更等不调整合同价款,而实际发生了此类变更或签证,乙方可能依据实际工作量要求增加合同价款,导致双方产生争议。
- 若乙方在签订合同时未充分评估项目风险,导致实际成本超过合同价款,乙方可能面临亏损风险。因此,乙方在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前应谨慎评估项目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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